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订阅手机报国际 中国 博览 财经 汽车 房产 科技 娱乐 体育 时尚 旅游 健康 移民 亲子 社区 专题
归档频道> 汽车> 政策

消息称家用汽车三包最快下月出台

2012-02-08 09:51:23 来源: 扬子晚报
中国日报 - 生活 +加关注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字号 T | T

焦点三:消费者退车还要给厂商补偿费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激辩】 消费者:也就是两头“遭殃”了。厂商:费用可能就几百元。

对于该条,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如果退换问题车,还要贴点钱,心里不舒服!”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也表示,“如买到了合格产品,意味着不需要任何成本,如买了不合格产品,更换还要补偿,消费者岂不是两头遭殃?”中间机构认为,对于消费者的潜在损失反过来还应有一些补偿。

而汽车经销商表示,补偿费用可能只须消费者出几百元。

■相关解释

A、要不要等“三包”出台再买车?此前买的车也受保护

会上有人士估计,南京家用车保有量已接近80万辆,还在不断增多。随着三包出台在即,想买车的消费者,是否该等到“三包”出来后再买呢?省消协人士表示,这倒无需多虑,假如今年底汽车“三包”出台,而在年内已经买车的消费者也将受到规定保护。

B、厂家规定原本高于“三包”的今后咋办?不能缩短期限

现在有些厂家规定三包期为五年或更长,超过了“三包”意见稿。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说,这样的厂家自有规定,今后鼓励继续保留。经销商也表示,不太可能调整、缩短原来的自有三包期限。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作者: 薛蓓 编辑: 张瑨瑄 标签: 三包 家用汽车 汽车经销商 汽车三包 三包有效期
我来说两句 511人参与 31条评论 (点击查看)
...
用户名 密 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中国日报保持中立。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车模趣图 更多>
...
...
...
...
国外改装
 
 
汽车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