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费,
就能缓解拥堵?
【焦点】提出征收城市拥堵费者,主要理由是能够大大缓解交通拥堵。事实上有这么简单吗?
【观点一】征收拥堵费可能导致不公
南京大学教授高抒委员:征收拥堵费可能导致不公。有钱人对收费并不敏感,开征拥堵费势必导致豪华车大行其道,影响社会公平。对于大量公务车来说,不管拥堵费多高,最后为其埋单的依然是公共财政。这样看来,收费真正限制的可能只是部分普通车主。
【观点二】最紧迫任务是做好道路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当前,解决拥堵最紧迫的任务是进一步做好道路规划、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而非加征拥堵费。征收“交通拥堵费”是治堵的最后一招,不宜草率使用。
【记者点评】从伦敦等城市的实践看,征收拥堵费会陷入一个怪圈:限行或收费—短暂缓解—需求猛增—供给不足—更多限行或收费。我们有我们的国情,收费不宜简单“与国际接轨”,解决拥堵问题要靠“综合治理”。
如果收,该具备什么条件?
文/新华社记者凌军辉、李志勇、陆文军
【焦点】对于京沪等大都市而言,或许拥堵费迟早“不得不收”。如果征收拥堵费,一些关键环节不容忽视:在什么前提下征收?在多大范围内收?
【观点一】在基建和管理升级上下工夫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杨晓光:当前国内征收拥堵费并非“最后的选择”,时机还远未成熟。不要光看到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国外一些大城市收,那是因为人家的公共交通设施极为发达,加之老城街道狭窄,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挖潜的空间已相当有限,才决定收拥堵费。反观国内不少大城市,基本交通网络尚不完善,交通管理、道路规划等方面都大有潜力可挖。为什么不在基础建设、管理升级上下工夫,反而老想着在收费上学国外城市?
【观点二】征收过程让公众有据可查
全国人大代表王生:如果征收拥堵费,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是大面积收取,还是在少数极端拥堵区域收取;是全天收取,还是分时段在拥堵高峰收取。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搞“一言堂”,应该举行听证。征收全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有据可查。同时不能“一收了之”,必须“专款专用”,用于缓解本地交通拥堵。
【记者点评】征收交通拥堵费,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最后一张牌”,只能是“不得不出”,而不应该是“主动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