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标准 建议不低于醉驾
从去年开始,我国刑法中增设醉驾入刑的罪名。张平指出,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罚,不应低于醉驾的处罚力度。
张平说,“很多人饮酒后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处于醉酒状态,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但只要被查出酒精含量达到标准就认定为犯罪。醉驾者主观上是想开车到达目的地,但故意遮挡号牌的人主观上要么是逃避检查、处罚,要么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主观恶意比醉驾更严重。”
张平说,他特别建议在刑法中对于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处罚刑种提高到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从而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惩治重点 污损号牌大货车
张平强调,对故意遮挡号牌的驾驶人处罚不宜“一刀切”。小车故意遮挡号牌,无非是为了逃避检查或者处罚,但大货车司机故意污损号牌,其动机就值得警惕。
“在我国,每年都发生多起大货车肇事逃逸案件。大货车往往途经多个省份,司机故意污损号牌,直接导致案件侦破困难。”张平说,“仅在北京,除主城区外,近郊或远郊区县都有大量车牌被故意污损的货车。有些货车车身挺干净,只有牌照和车尾喷涂的放大车号被泥巴盖住,地方上这种情况更多。”
张平建议,重点加大对大货车故意污损号牌的打击力度,对故意污损号牌的大货车司机应直接按照上限定罪量刑。
卖号牌贴 应认定为同案犯
张平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有大量号牌贴、遮挡号牌架等在出售,对生产、销售的不法经营者也应该追责。“很多汽配城或汽车配件商店里,各种号牌贴、遮挡号牌架在明目张胆地出售。如果单纯用行政手段去制裁恐怕难以达到效果。应该把这些经营者认定为协助遮挡号牌的同案犯进行打击。”
张平同时也指出,对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者确实行驶过泥泞的路面,或者被散发小广告的人用广告等物品塞进号牌等情况,应区别对待,防止矫枉过正。
随机采访
超八成受访者 赞成遮挡号牌入刑
新规出台后,针对“是否赞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入刑”的问题,本报记者在朝阳区、西城区、通州区的主要街道对近两百名驾驶者进行了随机采访,超八成表示赞成。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都表示曾经不只一次目睹过遮挡号牌的机动车闯信号灯、逆行等违法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