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又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自2013年1月15日起,召回2011年4月13日-2012年2月25日以及2011年11月1日-2012年4月17日生产的2012款现代飞思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两个批次的车型分别涉及2408台和456台。
据了解,由于进口现代飞思与北美销售的飞思同在韩国工厂生产制造,因此,国内销售的进口飞思同样存在着相同的安全隐患。2011年4月13日-2012年2月25日生产的2012款现代飞思汽车的后驻车制动钳密封圈密封不良,导致制动钳内部可能发生腐蚀,车辆会出现驻车制动效果差和不能完全解除驻车制动等问题,车辆行驶时可能会出现噪音,驻车时可能发生车辆滑移。车辆生产者将为上述受影响的车辆,更换经过改进的新驻车制动钳控制杆组件或制动钳壳体组件。
2011年11月1日-2012年4月17日生产的2012款现代飞思汽车在制造过程中,天窗玻璃可能因冲击而受损,车辆停止或行驶时天窗玻璃可能碎裂。车辆生产者将为上述受影响车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缺陷,将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天窗玻璃。
编辑点评:消费者权益越来越受到法律和企业的重视
从去年12月20日现代汽车在北美飞思召回至今,时间仅仅过去了十余天,现代即发出了针对国内进口飞思的召回令,而正式实施召回也将在1月15日启动,反映即时,体现出了现代汽车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在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即将出台、汽车三包越来越近的当下,中国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正越来越完善地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