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简称“送审稿”)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尽管送审稿规定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环保税,但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立法说明文件中提出:“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国家征收排污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汽车排放量,减少大气环境污染。”相关人士表示,排污费的收取将会对汽车购买量起一定的遏制作用,并可能对汽车生产厂家在节能环保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汽车产业技术方面的需求,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根据环保部6月4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地级以上城市中,4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占比13.2%;186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占比57.2%。这两种污染物的排放源都涉及机动车。此外,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比例高达76.1%。环保部2012年底发布的最新版《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中指出,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