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一位有着航天梦的年轻男士辗转国内多地苦练飞行,眼看着飞行驾照即将入手、入职航空公司指日可待,他却迟迟不肯签下合同:“老母病重多年,一旦录用,每月的底薪才5000元,连看病都不够。其他公司开给飞行员的月薪,没有低于2万的。”日前,上海东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用航空)以劳动合同违约为由将这位纠结的准飞行员和他的母亲告上了法庭,索赔款高达169万元。昨日,黄浦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新类型培训服务合同纠纷。
通过培训却为底薪犯愁
这位被老东家告上法庭的准飞行员叫汪明,“85后”的他来自西北地区,高中毕业后凭借优秀的身体素质考入了四川的一座民航院校学习地勤专业。此后,立志做一名通用航天领域飞行员的他辗转进了国内其他城市的航校。2011年6月,汪明接受了河南安阳航校的培训,一步步进入直升机上机实操阶段。
2012年3月,汪明在安阳航校的培训进行到一半,东方通用航空与汪明签订了《飞行员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由东方通用航空与汪明进行飞行员驾驶执照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汪明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后,东方通用航空公司有权要求汪明与其签订期限不低于15年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汪明违反合同约定,则应向原告退还已发生的培训费用,并应按照已发生培训费用的1.5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汪明的母亲作为担保人,对汪明所承担的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后,经过培训,汪明的飞行员私照、商照考试都悉数过关,但在签劳动合同时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公司就给我5000元底薪,再加上飞行小时补贴。打听下来,圈内的其他航空公司开给飞行员的待遇基本都在2万/月以上。老家那边,母亲多年卧病在床,每个月的医药费开支就要1万多元,这么点收入都不够给母亲看病的。”
2012年12月初,面对依然无动于衷的汪明,东方通用航空将他告上了法院,认为汪明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及双方的约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