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心情复杂喜忧参半
日前,笔者走访多家4S店发现,大部分销售商的心情都比较复杂,一方面新规进一步规范了汽车销售市场秩序,有望以此拉动新的销售高峰;另一方面,大部分经销商认为“三包”规定真正执行起来还受客观因素的制约。
笔者注意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其中一条最吸引眼球的规定就是,购买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均可享受“包修、包换、包退”。
某4S店销售经理陈先生认为,汽车并不是普通的商品,只要是卖出去了,再进行交易就是二手车了,比如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即使你买回去没有用,但如果再转卖身价就降了很多,根本没法和新车同日而语。陈先生认为,实施“三包”,意味着二手车会越来越多,这些被退回去的车究竟该怎样处理?是变成二手车还是被厂家重新包装后再伪装上市,还需要从制度上进行制约和监控。
采访中,也有部分经销售直言,按照规定,“三包”责任首先由销售者先承担,如果在销售上出现问题或者遭遇厂家推卸责任,那么受到最大损害的就是经销商了,经销商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汽车销售员李威告诉笔者,退换车还会涉及车辆上牌、保险以及税务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不属于整车买卖合同的范围,不应由厂家和经销商来负担,难道消费者愿意承担吗?如果经销商、厂家和消费者无法达成一致,这些后续问题依旧会纠缠不清。此外,还有不少经销商担心,汽车“三包”会催生个别车主出现过度维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