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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落地疑云:谁是真正的销售者?

2013-10-16 10:59:44 来源: 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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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开始实施。

  这项历经10余年博弈,9版意见稿、近400次修改的汽车“三包”文件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从市场反应看,虽然“金九银十”是传统车市销售旺季,各大汽车经销商依然纷纷将这项利好政策,配合厂商活动来联动为促销手段。“目前,这种情况与汽车三包的实施不无关系,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副总经理颜景辉说。

  其实从9月起,多家车企就纷纷提前执行“三包”,引发服务战提前打响。

  然而,对“三包”的执行,业内人士并非完全抱乐观态度。资深汽车营销工程师、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苏晖曾指出,汽车“三包”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经销商维权。三包规定中的两个突出问题,一个是缺陷鉴定难,一个是责任认定难。目前,三包规定中,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但中国的国情很特殊,制造商可以说是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经销商只有建议权,无话语权。”

  颜景辉表示,虽然汽车“三包”就如何判定消费者过度维权,给经销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对于厂家落实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也有一定法律依据,经销商也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损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品牌授权上,相对厂家来说,经销商是弱势一方,这种状况仍然没有改变。

  “三包实施期间,经销商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但能否真正实现公平、公正、顺畅的解决问题,避免增加财务负担,是经销商未必能直白看清的。”颜景辉补充道,“有权追偿,怎么去追?如果厂家在这过程当中,有侵害经销商利益的情况,怎么辨别和怎么处理? ”

  “更细化是有必要的”,著名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说,“我觉得更多的是要把三包规定里有些概念性、存在不同理解的地方,进行明确定义并加以细化。但是,整体的三包制度还是比较明确的,也没办法通过后期来修改”。

  “在我看来,不出台细则反而是好事,如果出台细则,执行起来就非常困难。中国的国情千变万化、千差万别,很难出台一个符合全国各地情况的细则”,苏晖持相反意见。

  据悉,汽车“三包”规定引入专家技术咨询,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为此组建了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由27位知名汽车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各地汽车“三包”执行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判断,承担技术性指导工作。此外,各省级质监部门也在加快组建地方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1个省份组织19129名专家在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提交了申请材料,已有795名被聘用。

  对此,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质疑:在人员甄选上,毕竟无法避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如果刚好遇到专家属于竞争对手阵营,难免不会加入私人因素。再者,不菲的鉴定费用仍会让很多人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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